非遗中国:满文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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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文书法是清乾隆时期模仿汉文篆子创制得一种书法。1748年(乾隆十三年),清乾隆帝命傅恒等人,仿照汉文篆字,重新创制了满文篆字,共计32体,并确定了各体篆字的满汉合璧名称。满文是拼音文字,每字各有长短,不像汉字那样有规整的框架结构,书写的内容和尺幅大小比较容易把握。满文书法长短不一的特点迫使作者在创作时,既要设计全篇,还需安排好行间和字距,谋篇布局比较难以把握。满文的线、字头、字牙、点、圈等基本笔划与汉字的横、竖、撇、捺、点、提等也有不小的差异。
满文有楷书、行书、草书和篆书四种字体。楷书的使用范围较广,使用于各种书籍的刊刻、精写本的抄写,以及诏书、谕旨、奏折、题本等公文的缮写。行书的使用范围更为广泛,凡书籍普通写本的抄写、各种书稿的起草、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官员之间来往文书的缮写,以及各类公文档案的汇抄存档等方面都要使用行书。草书的使用范围较窄,主要用于一些文稿的起草、个人信件和札记的缮写,以及书法作品的创作等方面。满文的篆字,早在满文创制之初就已出现,只是种类较少,字体单调,使用不广。正如《清朝通志》所载“清字篆文,传自太宗文皇帝时,是清篆原与国书先后并出,特以各体未备,传习尚稀。”为了推广新创制的满文篆字,当时用32种字体刊印了《御制盛京赋》。不过,满文篆字的使用范围较窄,在清代主要用以镌刻宝玺和官印。
满文在清代作为“国书”在文牍中与汉文并用,并编写过历史、文学和语言文字等方面的著述,翻译了《孟子》、《资治通鉴纲目》、《三国志演义》、《聊斋志异》 等大量汉籍。清代满文档案可谓包罗万象,涉及面极为广泛,且所反映的内容多不见于汉文档案和其他文献,具有重要的利用和研究价值。满文档案是研究清代通史和各种专史的第一手资料,也是研究满语满文取之不尽的宝库。另外,满文档案中有关水文、气象、地理、物产等方面的文件,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辛亥革命后, 基本上不再使用。现在保存下来的满文档案数以百万件计,是研究清初社会性质、清代历史、中国对外关系以及满语满文演变情况的珍贵资料。
清代用满文书写了大量公文,也用满文翻译了大量汉文典籍。此外,还有不少清代保存下来的碑刻、谱书等也都是用满文撰写的,清朝留下来的大量满文史料,作为清朝历史的见证,是一笔极为珍贵的历史遗产,也是宝贵的民族财富。
目前保留下来的满文文献绝大部分是用改进后的文字写的,例如《异域录》、《尼山萨满》以及一系列以清文鉴命名的辞书等。另外还有一种满文篆字,是参照汉文篆书于清乾隆十三年(1748)创制的。共有32种字体,依笔划的特征命名,如缨络篆、龙书等。用这种篆字刊印过乾隆皇帝的《御制盛京赋》,但主要用于玉玺和朝廷的印章。
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多民族文字书法并美的时代,它们共同谱写出中国书法史上的华彩乐章。清代满文、蒙古文的毛笔抄稿,历来都被视为历史价值极高的书法作品,满文、蒙古文字对于汉族书法家或使用汉字创作的书法家也带来很多启发。包括满文书法在内的少数民族文字书法是扩大和丰富中国书法艺术表现力和文化视野的宝贵元素。
满文是一种借助了蒙古族文字和汉字的部分元素而创造出的文字,虽然是拼音文字,但与汉字书法一样,都是线条的艺术。而且,满文的装饰意味很浓,具有一种独特的美感,它的毛笔书法在笔法上深受汉字行草书的影响,其硬笔书法在表现力上更是具有一种刀削斧斫的力量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字是民族文化的化身。对满文而言,自1599年雄心勃勃的努尔哈赤命额尔德尼、噶盖创制满文以来,满文经历了由地域性使用到成为全国官方文字之一的漫长历程,在长达近300年的文化史和艺术史中都曾有过辉煌的时光。它曾是满族共同体最重要的精神纽带,曾是中外交流、满汉交融的重要桥梁。它大大加速了满族社会发展的步伐,记录和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
2014年,满文书法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