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中国:苗族芦笙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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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笙舞,又名“踩芦笙”、“踩歌堂”等,因用芦笙为舞蹈伴奏和自吹自舞而得名,流布于贵州、广西、湖南、云南等地的苗、侗、布依、水、仡佬、壮、瑶等民族聚居区,有锦鸡舞、鼓龙鼓虎-长衫龙、滚山珠三大类,是南方少数民族最喜爱、分布最广泛的一种民间舞蹈。芦笙舞大多在年节、集会、庆贺等喜庆时刻表演,主要有自娱、竞技、礼仪三种类型。
关于芦笙舞活动的历史,过去文献中多有涉及;从已出土的西汉铜芦笙乐舞俑分析,芦笙舞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明清以来,更广见于文献和志书之中,明人倪辂《南昭野史》有“每孟岁跳月,男吹芦笙、女振铃合唱,并肩舞蹈、终日不倦”的记载。足见芦笙舞早已是苗族人民传统节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并风靡一时了。
芦笙舞从音乐到舞蹈,都蕴含着一种沉缓,凄楚的情绪,如“探路步”、“上河滩”、“望家乡”等舞段和动作,据说是苗族古史传说中苗民负重在泥泞的路上行进,倒骑于牛背上遥望家乡并观看后面的同胞是否赶上逃难的队伍,以及怀念因渡河死去的人们等等场景的再现。举足维艰的动作,配上呜呜咽咽如泣如诉的哀怨笙声,舞蹈给人一种凝重、悲怆之感。仿佛是一种历史的追忆,仿佛是在向人们展现一轴活的历史画图,有着自己浓烈的民族特色。
芦笙舞还有如“跪地下腰、”板凳下下腰“、”滚地笙“、”双腿蹬天“等一些难度大、技巧高的动作和组合。要跳完一组芦笙舞,要求舞者必需具备一定的功夫和体力。所以,芦笙舞多在青少年和部份中年人间流传,一般老年人因年岁已高,逐渐退出了舞者行列。芦笙舞还不像笛子调那样,不论年纪大小皆能随音乐起舞。
芦笙是苗族古老的吹奏乐器,芦笙舞由十几甚至几十人盛装打扮的芦笙手围称圆圈,边吹边跳。第一种群众性芦笙舞,苗语叫“究给”,每当节日来临之时,人们都到芦笙场上跳芦笙舞。芦笙舞由一支庞大的芦笙队伴奏,或者由芦笙队带领,群众围着芦笙队形成圆圈舞蹈。这种芦笙舞不限人数,男女老少都可以参加,舞蹈动作比较简单,随着芦笙吹奏的乐曲而变化。随着苗家姑娘的跳动,身上佩戴的银饰会发出悦耳的声响,具有浓郁的苗家风情。
第二种是表演性芦笙舞,苗语中叫“丢捞比给”。这种芦笙舞是男子竞技性的舞蹈,一般在传统节日里举行,舞曲明快,节奏强烈,技术性比较高,多数是各村里的芦笙能手才能参加比赛。
第三种是风俗性芦笙舞,这是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方式。姑娘把自己绣的花腰带一头系在自己看中的男青年的芦笙上,自己牵着花腰带的另一头跟着男青年跳舞。有时一个男青年身后有好几个姑娘牵着花腰带,队形好像孔雀开屏,而有的男青年身后却空无一人,十分有趣。
民间锦鸡舞的芦笙音乐轻快流畅,优美动听,曲调丰富,有100多首。1958年,中央民族音乐研究所的何云、简其华、张淑珍编著出版的《苗族芦笙》一书就收录了丹寨县排调镇麻鸟村芦笙手吹奏的锦鸡舞乐曲,誉麻鸟为“芦笙音乐之乡”。
锦鸡舞表现了苗族人民温和娴静的性格,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友好的精神状态,凸显着苗族人民古老而绚烂的美感追求,是民间舞蹈中一枝烂漫的山花。如今,锦鸡舞在传播的过程中,已逐步演变。经丹寨文艺工作者的再创造,其舞蹈动作模仿大自然的锦鸡动作,有锦鸡觅食、嬉戏、展翅翱翔等,其动作轻盈流畅、优雅自然,很受人们的喜爱。
鼓龙鼓虎-长衫龙历史悠久,舞蹈形式独特,是一种具有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研究价值的民间舞蹈,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舞蹈反映了苗族人民长期劳动中体现出的纯朴、热情和雄浑遒劲的性格和气质,表达了他们心中的理想和希望。
滚山珠中蕴涵着的坚韧顽强、不屈不挠的民族性格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它激励和引导人们不断前进,永不为困难所压倒。
如今,苗族的芦笙舞已经从单一的律动发展成丰富多彩的律动,已发展为集歌、舞、乐为一体的文化形态,它是独特而丰厚的历史文化结晶,是中国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的一部分,随着时间推移,苗族的芦笙舞还会持续的发展着。
2006年,苗族芦笙舞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